10月28日,中央依法治国办发布《关于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命名的决定》,济南市获得“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殊荣。
“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县、区)”是一个地区法治政府建设的至高荣誉。济南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规范行政执法、优环境促发展,推进地方立法、建制度打基础,强化法治为民、办实事解难题,全市上下团结协作、接续努力,最终以全国前十、免予实地评估的优异成绩成功跨入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行列,再添一块金字招牌。
原文: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命名的决定